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社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 梁晓辉 赵建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当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完)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最新国产AV最新国产在钱,揭秘背后的财富密码与行业内幕,带你领略不为人知的赚钱真相!的相关文章
网信部门公开曝光第五批涉公共政策、突发案事件、社会民生领域网络谣言典型案例的相关文章
检察机关对江西省景德镇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高唤虎决定逮捕
外媒:巴以新一轮冲突爆发后,加沙一家庭被迫搬迁14次
失能老年人想找个合适的养老机构太难了
全国铁路10月11日实行新的货物列车运行图
第七届敦煌文博会启幕 引全球文化使者齐聚
德国向乌克兰承诺新一轮军事支持 乌总统:希望在2025年实现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