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明确基金会名称不使用字号有关情形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新登记的基金会名称原则上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领域、组织形式依次构成;确需不使用字号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情形:
一是有相应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就基金会申请人提出确需不使用字号的申请出具审查同意的意见和理由;
二是业务范围明确、清晰、聚焦主业,主要为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相关特定职能;
三是申请人应当在基金会所属行(事)业领域内具有广泛影响力和代表性,拟任负责人具备与履行基金会管理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
四是不使用字号不会使公众产生误解。 【编辑:房家梁】 新闻结尾
国产黄片在线免费观看:揭秘最火热的影片,带你畅享无与伦比的视觉盛宴!的相关文章
世预赛18强赛:国足主场2比1战胜印尼的相关文章
“哆啦A梦”配音演员大山羡代去世 终年90岁
习言道|人民是文艺创作的源头活水
第二届“福狮”文化节在福建石狮举办
王毅:种下和平的种子,总有一天会破土发芽
中非大河文明的双向奔赴 长江与尼罗河汇水仪式在重庆涪陵举行
“健康童乐园”公益项目覆盖千所幼儿园 助力乡村儿童全面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