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社北京11月1日电 (记者 李京泽 梁晓辉)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即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11月1日在记者会上说,草案三次审议稿拟加强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防止过度开发。
今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黄海华介绍说,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多处修改。
一是,明确文物认定的主体、标准和程序由国务院规定并公布。二是,加强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防止过度开发。三是,明确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在征集、购买文物时,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四是,增加规定,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合法收藏,加强对民间收藏活动的指导、管理和服务。五是,增加规定,禁止出境文物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规定并公布。
当前,历史文化街区开发、古村镇旅游等蓬勃发展。对于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如何协调好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关系,黄海华应询表示,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遵循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
他指出,草案明确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把文物保护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文物保护与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建设性破坏和过度商业化。同时,明确依托历史文化街区、村镇进行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的,应当严格落实相关保护规划和保护措施,加强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防止过度开发。(完) 【编辑:刘阳禾】 新闻结尾
老太婆性杂交视频:揭开隐藏在背后的秘密,颠覆你对老年生活的认知!的相关文章
青海出台16条措施:鼓励发放购房补贴 推进商住房现房销售的相关文章
沈阳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升旗仪式
(身边的变化)浙江:科技兴粮端牢“饭碗”
闽北依托大武夷“环带”生态优势 促进乡村文旅发展
西安钟鼓楼“十一”假期迎大量游客
该干什么、能干什么 干部有清单履职更规范
李强会见马来西亚最高元首易卜拉欣